一、基本情況
(一)制定目的。
食品營養標簽是向消費者提供食品營養信息和特性的說明,也是消費者直觀了解食品營養組分、特征的有效方式。根據《食品**法》有關規定,為指導和規范我國食品營養標簽標示,引導消費者合理選擇預包裝食品,促進公眾膳食營養平衡和身體健康,保護消費者知情權、選擇權和監督權,原衛生部在參考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和國內外管理經驗的基礎上,組織制定了《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》(GB 28050-2011,以下簡稱“營養標簽標準”),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。